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3.3.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本规范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3.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3.3.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3.3.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3.3.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3.3.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3.3.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3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 min;
4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 min。
3.3.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 2.5+0.1MPa(表压);
2
二级 4.2+0.1MPa(表压);
3 三级 5.6+0.1MPa(表压)。
3.3.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³;
2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³;
3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³;
4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³。
3.3.11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3.3.12
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设计流量应相等;
2
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其相互间的最大差值不应大于20%。
3.3.13 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Fx——泄压口面积(m²);
Qx——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3.3.14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C1——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m³/kg);
V——防护区的净容积(m³);
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取值。
2
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3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o——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W1——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W2——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4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量换算。
5
均衡管网和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均可不计。
防护区中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各支管与最短支管之间长度差值的容积量计算。
3.3.15
管网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网计算时,各管道中灭火剂的流量,宜采用平均设计流量。
2
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w——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t——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s)。
3
支管平均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g——支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Ng——安装在计算支管下游的喷头数量(个);
Qc——单个喷头的设计流量(kg/s)。
4
管网阻力损失宜采用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和平均设计流量进行计算。
5 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Pm——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MPa,绝对压力);
P0——灭火剂储存容器增压压力(MPa,绝对压力);
V0——喷放前,全部储存容器内的气相总容积(m³);
γ——七氟丙烷液体密度(kg/ m³),20℃时为1407kg/ m³;
VP——管网的管道内容积(m³);
n——储存容器的数量(个);
Vb——储存容器的容量(m³);
η——充装量(kg/ m³)。
6
管网的阻力损失应根据管道种类确定。当采用镀锌钢管时,其阻力损失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P——计算管段阻力损失(MPa);
L——管道计算长度(m),为计算管段中沿程长度与局部损失当量长度之和;
Q——管道设计流量(kg/s);
D——管道内径(mm)。
7 初选管径可按管道设计流量,参照下列公式计算:
当Q≤6.0kg/s时,
当6.0kg/s<Q<160.0kg/s时,
8 喷头工作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Pc——喷头工作压力(MPa,绝对压力);
Nd——流程中计算管段的数量;
Ph——高程压头(MPa)。
9 高程压头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H——过程中点时,喷头高度相对储存容器内液面的位差(m);
g——重力加速度(m/s²)。
3.3.16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的计算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 ≥0.6(MPa,绝对压力);
二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 ≥0.7(MPa,绝对压力);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 ≥0.8(MPa,绝对压力)。
3.3.17 喷头等效孔口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Fc——喷头等效孔口面积(cm²);
qc——等效孔口单位面积喷射率[kg/(s▪cm²)],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3.3.18 喷头的实际孔口面积,应经试验确定,喷头规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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